关于973计划2006年立项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
2007-9-7

字体大小:

  各有关项目首席科学家、项目依托部门:
根据973计划的工作部署,定于20081月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对2006年立项的67个项目进行中期评估(项目清单见附件)。中期评估工作由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中期评估前,各项目首席科学家、项目专家组会同项目依托部门,按照《973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办法》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中期总结。项目中期总结工作应于20071220日前完成,请于中期总结前两周,将中期总结专家组成员名单、中期总结工作安排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日程安排等)通过E-mail或传真报送我中心。
二、项目中期总结工作结束后,项目首席科学家应按照《973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办法》的规定,及时完善并核实有关统计数据,20071231日前,通过“973计划管理系统”提交中期评估文件电子版(编写提纲、要求以及提交方法详见973计划网站www.973.gov.cn),同时将经项目依托部门审核后的书面材料一式20份(其中第四部分“其他相关材料”一式5份)报送我中心。
三、项目中期评估分领域以会议的方式进行,具体内容和步骤包括:
1.项目首席科学家汇报“项目中期总结报告”(60分钟),评估专家提问;
2.项目首席科学家汇报“研究计划调整方案”(30分钟),评估专家提问;
3.评估专家组讨论、评议;
4.评估专家组对本领域所有项目进行讨论、评议、打分,形成项目中期评估专家组意见。
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结束后,请各项目首席科学家根据反馈的中期评估结论,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、课题任务书调整方案以及后三年经费预算报告。
973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办法》请在973计划网站下载。
 
联系人:钱万强  闫金定  张彦雪
    话:010-58881072  58881073  58881557
    真:010-58881077
电子信箱:jcc973@vip.sina.com
中期评估材料报送地点:北京市复兴路乙十五号(邮编100862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   钱万强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OO七年九月三日


[ 关闭窗口 ] [ 打印 ] [ 保存为WORD ]

版权所有 © 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  项目依托单位: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  项目承担单位: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
联系人:张宝吉  E-mail:zhangbj@ripp-sinopec.com
电 话:010-82368984,13691435148  邮 编:100083